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 童工劳动公约》的决定 (2002年6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99年6月17日经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2000年11月19日生效的《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