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必须住院治疗的,应持医保卡、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读学校的校医院(医务室)办理住院手续,能在校医院治疗的在校医院住院治疗;校医院没有能力治疗的应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但校医院(医务室)须办理登记并向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备。若统筹地区最高医疗机构无法医疗的疾病,需要转统筹区外住院治疗的,须经医保定点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认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