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在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总价的70%以内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妇双方均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夫妇双方均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35万元。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内,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年限与房龄合计不超过三十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45%;5年以上至30年,年利率为4.90%(具体利率见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规定执行。